根据《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办法》(长工信发〔2018〕148号),通过各县(市)区、开发区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,经初审及专家评审,有长春市应化所晶体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等18个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符合条件,拟认定为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18年6月26日至7月2日。
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,如有异议,请与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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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拟认定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(第三批)名单
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18年6月26日